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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及行动方案时间:2018-06-14 从5月底开始截至到6月份,全国展开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和回头看行动,各督查组已对212个地级市报送的1500多个水源地4500余个问题清单开展了现场核查,并通过电话、微信举报以及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提供的线索,新发现十几个个问题,包括工业企业、生活面源污染、旅游餐饮、码头、农业、排污口等诸多方面的问题。 有关部门印发的《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要求严格依据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规范,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“划、立、治”三项重点任务,努力实现“保”的目的。所谓“划”是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“立”是指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,“治”是指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。通过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、清理整治违法项目,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。 值得一提的是,《方案》中对于“划”提出了要求,对尚未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,要限期划定或调整。 《方案》在对进度要求时提到,18年底前,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,其他城市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;2019年底前,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。 本文由河北智创兴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,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400-808-339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