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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项新版食品安全包装饮用水标准发布时间:2018-06-25 近日,我国有关部门发布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-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-2018》与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-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-2018》。这两项标准将在一年后开始正式实施。 据了解新版的《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-2018》是基于《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-2008》进行修改,并将替代《GB 8537-2008》作为新的标准执行。 与原标准相比: 主要修改了原料要求、部分感官要求、部分限量指标以及微生物指标。将“色度”指标限值由15度降低到10度,将“浑浊度”指标限值由5NTU降低到1NTU;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行业实际情况,删除了矿泉水源水中对锰、耗氧量的要求,删除了界限指标中的碘化物指标;考虑到作为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的实际情况,结合行业调查数据,耗氧量指标进行了下调,指标限值由3.0mg/L降低到2.0mg/L;加严了微生物的标准;并细化了四类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定义,修改了水源要求。 据悉新版的《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-2018》将替代原食品卫生标准《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-2003》和《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 16330-1996》,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纯净水、其他饮用水。 与原有的生产规范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 增加了源水采集卫生要求及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等内容,修改了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,修改了厂房和车间、设施和设备要求;按照GB 14881调整了标准结构;修改了适用范围,适用于所有品类的包装饮用水,修改了术语和定义;增加了源水采集卫生要求,增加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,增加了附录A【包装饮用水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】。 本文由河北智创兴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,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400-808-3396 上一篇新版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全文下一篇使用深水井供水的优劣 |